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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新政惠及近万残疾人家庭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3-10 点击量:0

  记者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户籍16周岁~59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每月最多补助达千元,此项政策的实施,预计惠及该市近万个残疾人家庭。

  日前,北京市残联会、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扶持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个人补贴,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400元或200元补贴,对其中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补贴。二是对社会兴办(含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将根据入住机构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运营补贴,为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收住残疾人2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收住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求医小科普:哪类人属于残疾人范畴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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