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外科妇科男科儿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新竹大学生被100公斤女网友控性侵 法官判无罪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2-17 点击量:0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竹一名大学生在网路认识一名四十岁的陈姓女子,双方发生性关系。不料事后陈姓女子控告刘姓大学生性侵害,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网路露骨的留言,以及双方身材悬殊,大学生不可能轻易性侵壮硕的陈姓女子,最后判处刘姓大学生无罪。

新竹一名刘姓大学生,今年三月间在网路爱情公寓认识四十岁的陈姓女子,双方事后见面时,在刘姓大学生的租屋处发生性关系,之后也相互以简讯连络。却不料刘姓大学生遭陈姓女子控告性侵害,刘姓大学生也被检察官起诉。不过全案在法院审理时,法官发现刘姓大学生只有171公分、69公斤,而陈姓女子则165公分、100公斤。由于女胖男瘦,如果依陈姓女子的供词,瘦小的刘姓大学生要强制性侵陈姓女子,并不容易,陈姓女子身上也没有任何伤痕。法官认为陈姓女子并未顽抗。

另外,被害人声称遭性侵时有喊救命约两到三分钟,而且是很大声拼命喊救命,但刘姓大学生租屋处附近都是住家,一楼有六间房间、二楼有五间房间,房间对面是消防员,不可能没有人听到呼救声。而且陈姓女子还传简讯给刘姓大学生补救方法,要刘姓大学生一年内每天接送上下班、请吃饭和包红包等等。法官也从露骨的网路留言,以及双方简讯的回传内容,认为强制性侵的可能性不大,法官最后判处被告刘姓大学生无罪。

TAGS:
分享到: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杭州新闻网所有 版权所有(C)1999-2025 jiankang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38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0600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粤)字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广告招租QQ:806663339   广告招租电话:1879595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