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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事件归谁管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3-22 点击量:0

教育局:无法监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状况。

卫生局:监管仅限于日常防疫,不管处方药。

食药监局:幼儿园不属于药监部门日常监管对象。

日前,陕西、吉林、湖北等地曝出幼儿园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处方药是如何逃过教育、食药监、卫生等多部门监管,最终溜进幼儿园的?

记者调查发现,处方药在一些药店并不难买。

业内人士分析,药店私卖处方药,表面是受利益诱惑,深层次原因则与医疗体制有关。另外,记者了解到,违规成本低也是药店私卖处方药的一个原因。按现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只能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陕西、吉林、湖北多地幼儿园接连被曝喂服“病毒灵”后,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均被警方以“非法行医罪”刑拘。

采访中,一些家长表示择园时主要看重师资、环境,是否有“卫生室”或“保健室”并不在意。许多民营幼儿园也干脆放弃申请卫生室。教师摇身一变成为身兼数职的“园医”,为非法行医埋下隐患。

幼儿园私喂处方药由谁监管?

记者分别采访食药监、教育和卫生部门负责人,发现这一问题是多部门监管下的盲区。

夷陵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谢大洪说,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幼儿园教学工作,对幼儿园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年检,对收费、保教工作、教研等指导,无法监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状况。

夷陵区卫生局副局长王进表示,卫生部门监管权有限。被媒体曝光的幼儿园都未设置卫生室,有的只是简单设置了“保健室”。“保健室由卫生局监管,职责仅限于日常防疫。若违规使用处方药,卫生局无法对其监管。”王进说。

夷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称,若幼儿园不具备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则不属于药监部门日常监管对象。副局长田圣羽说:“‘保健室’不是医疗机构,药监部门很难介入。”

另外,地方食药监执法力量有限。目前夷陵区食药监局仅有22人,而辖区医疗机构、生产批发机构、药店加餐饮企业共有2500多家,人手少,只能做到每个单位每年核查一次。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说,民办园在社会办学的比重逐年增大,而政府相关管理则明显滞后,因此政府方面首先要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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