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勇强奸幼女一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王勇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2009年起,被告人王勇以女性头像为幌子通过聊天、微信等方式寻找在校初中未成年幼女、少女,以交友为名与她们聊天。以诱骗、威胁、恐吓等方法要求与幼、少女见面。见面确定被害人身边没人陪同后,将被害人带至旅馆将其强奸。被告人王勇还指使一名中学女生帮助其在网络上或者身边接触一些年纪小的或是刚上初中的女学生。
通过上述这些手段,被告人王勇前后作案22起,采取语言威胁、暴力等手段对16名幼女或少女进行强奸。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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